查看原文
其他

【重点】基金从业资格证取得方式新增为五种

11月24日下午,基金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关于实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规定》修订后,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拓展为五种,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不再是单一的方式,除了协会组织的考试之外,还增加了其他的途径,快来和小i一起看看。


据悉,11月27日(下周一)起,各机构可查看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发布的通知,内容涉及应知应会考核的考核大纲、组织手册、流程指引等具体材料和要求。

三大方面完善

ISIMUISIMUISIMUISIMU


(一) 明确适用对象合规诚信要求

《实施规定》 明确要求所有适用认定方式的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 近 5 年内未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 未被金融行业自律组织采取自律处分或者自律管理措施。


(二) 新增从业资格认定情形

 一是对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境内人员实施学历认定。上述人员通过所聘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专项考核的, 可以由所聘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二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从业经历认定。上述人员具备 10 年以上证券、 基金、 金融、 法律、 会计等工作经历, 可以由所聘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三是境外基金专业人才资格认定安排推广至全国范围。在境内从事基金业务的境外专业人才, 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并通过基金从业考试法规科目, 可以由所聘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三) 强化后续培训引导

申请人通过学历认定、 从业经历认定等方式注册基金从业资格的, 所聘用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加强对其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规范及案例警示教育。申请人应当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与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 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 15学时, 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 5 学时。从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 也可以参加协会普通会员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 以及成为协会特别会员的地方基金行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



五类人员应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ISIMUISIMUISIMUISIMU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规则》,通过所在机构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五类人员应当注册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包括:


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


三是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四是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


五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五种方式获得基金从业资格

ISIMUISIMUISIMUISIMU


本《实施规定》修订后,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拓展为以下五种:


一是通过考试 /SIMUXINGUI


1.基金从业考试

基金从业考试设置法规科目, 即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原《基金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以下简称科目一);专业科目, 即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以下简称科目二) 及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以下简称科目三) 等科目。


通过以下任何一个组合即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

①  科目一+科目二

②  科目一+科目三


2.其他考试成绩认可

( 1) 基金从业人员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和《证券投资基金》, 或者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 的, 可以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 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和《证券发行与承销》 考试的, 可以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 3) 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 的, 可以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通过《证券投资基金》 或者《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 一门考试的, 可以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二是资格认定 /SIMUXINGUI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或者具备境外相关从业资质的境外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专业科目。


申请人通过基金从业考试法规科目, 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由所聘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1.通过证券从业资格相关考试科目或者完成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


2.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董事、 监事, 公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 银行从业资格、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 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 或担任境内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最近 3 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 1000 万元以上


4.在内地从事基金业务的香港专业人员, 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布的第 4( 就证券提供意见) /9( 提供资产管理) 类金融牌照;


5.在内地从事基金业务的台湾同胞, 获取台湾证券投信投顾业务员、 证券投资分析人员、 证券商高级业务员、 信托业业务人员或高级金融管理师( AFMA) 资格;


6.在境内从事基金业务的境外专业人才, 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



三是从业经历认定 /SIMUXINGUI


具备10年以上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经历的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



四是“学历认定+考核” /SIMUXINGUI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相关人员在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前,应当通过所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考核。



五是“专项培训+考核” /SIMUXINGUI


前期在“专项培训+考核”试点中已经取得临时从业资格的部分商业银行基金销售人员,临时从业资格到期并完成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后可申请将临时从业资格转为基金从业资格。


通过从业经历认定及“学历认定+考核”的方式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自从业资格首次完成注册之日起的60日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不少于5学时。


从业人员六项禁止行为

ISIMUISIMUISIMUISIMU


《管理规则》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资格管理、后续培训和执业行为进行了系统性规范。


根据《管理规则》,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审慎义务、守法合规义务、利益冲突管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适当性义务、公平竞业义务和保密义务,不得有①滥用职权、②商业贿赂、③不当言论、④干扰监管、⑤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⑥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六项禁止行为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的机构,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限制相关业务活动等纪律处分措施。同时,协会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修订

有关问题解答




1、问:哪些人应当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答:《管理规则》修订后,通过所在机构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以下五类人员应当注册取得从业资格: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三是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四是基金服务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五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协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2、问:通过哪些方式可以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答:从业人员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实施规定》修订后,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方式拓展为以下五种:一是基金从业考试。按照所从事的业务类型通过相应考试科目。二是资格认定。通过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或者具备境外相关从业资质的境外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专业科目。三是从业经历认定。具备10年以上证券、基金、金融、法律、会计等工作经历的私募股权(含创投)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四是“学历认定+考核”。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相关人员在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前,应当通过所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考核。五是“专项培训+考核”。前期在“专项培训+考核”试点中已经取得临时从业资格的部分商业银行基金销售人员,临时从业资格到期并完成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后可申请将临时从业资格转为基金从业资格。


通过从业经历认定及“学历认定+考核”的方式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自从业资格首次完成注册之日起的60日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不少于5学时。


3、问:协会对相关机构开展应知应会考核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适用范围。经各类机构聘用的从事各类基金业务的境内人员,通过“学历认定+考核”方式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的,应当先通过所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应知应会考核,再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二是考核内容。协会制定并定期更新考核大纲和试卷,提供在线考核的平台。考核内容分证券类和私募股权类,内容包括基金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或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面的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应当根据所从事的业务类型选择自己参加的专项考核类型。三是考核形式。应知应会考核通过协会指定的系统在线完成,考核不限时间、不限频次、不限参加人数,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地方基金业协会等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场地举办。四是组织要求。机构应当指定专用场所作为考场,配备监考、督考等管理人员,搭建能够覆盖全部考核人员的监控摄像头。机构应当妥善记录并留存考核现场照片、过程录像及签到表等资料备查,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五是监督责任。人员所在机构及组织应知应会考核的其他机构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知应会考核管理制度,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向协会报告违规违纪情形,保障考核规范有序开展。人员所在机构的合规风控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

有关应知应会考核的考核大纲、组织手册、流程指引等具体材料和要求,请各机构于2023年11月27日(周一)起查看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发布的有关通知。


4、问:协会对相关机构开展应知应会考核有哪些管理措施?

答:协会将在压实机构组织管理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对应知应会考核的管理和监督,以现场或非现场方式不定期检查应知应会考核组织规范情况。机构未按照要求履行考务组织职责的,协会将按照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取消当场考核结果、暂停受理相关业务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合规风控负责人采取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措施;个人存在违反考试纪律情形的,协会将按照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取消当场考核结果、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应知应会考核、“专项培训+考核”及基金从业考试禁考1至3年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5、问:《实施规定》修订后,在落实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政策方面上有什么变化?

答:依据国务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决策部署,《实施规定》修订后,将境外基金专业人才资格认定有关措施推广到了全国范围,即:在境内从事基金业务的境外专业人才,具备境外基金相关从业资质并通过基金从业考试法规科目的,可以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6、问:《管理规则》对从业人员提出了哪些规范性要求?

答:为落实“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要求,《管理规则》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资格管理、后续培训和执业行为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主要包括:一是在考试考核方面。在参加基金从业考试、专项考核时,不得有弄虚作假、扰乱考场秩序、考试考核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在从业资格管理方面。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从业资格注册、个人信息变更和从业资格注销,在资格注册或办理有关业务时不得提供不实身份信息、工作经历、资质证明等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不得通过欺骗、贿赂或者以规避监管、自律管理为目的与中介机构违规合作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在后续培训方面。从业人员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的当年起,每年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通过从业经历认定及“学历认定+考核”的方式豁免基金从业考试全部科目的人员,应当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之日起60日内完成15学时后续职业培训。从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或者参加协会普通会员组织的面授及远程培训,以及成为协会特别会员的地方基金行业协会或者协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四是在执业行为方面。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审慎义务、守法合规义务、利益冲突管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适当性义务、公平竞业义务和保密义务,不得有滥用职权、商业贿赂、不当言论、干扰监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六项禁止性行为。


7、问:对违反《管理规则》的有关行为,协会将采取哪些惩戒措施? 

从业人员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参加合规教育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者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加入黑名单、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措施。其中,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协会将从重处理。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的机构,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自律管理措施,或者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限制相关业务活动等纪律处分措施。同时,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8、问:协会后续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提升从业人员队伍质量?

答:协会将积极推动《管理规则》《实施规定》的落实执行,压实机构在从业人员聘任、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机构的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核查。同时,加强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根据机构诚信情况采取差异化自律管理,提升事中事后管理精准化水平,对违规违纪失德失范、破坏基金行业声誉的行为加大自律处罚力度。通过扩大培训认可范围、建立培训师资库、丰富培训内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后续培训质量,提升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力度,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职业操守。


9、问:《实施规定》发布实施后,协会还会组织基金从业考试吗?

答:协会将根据社会及行业需要,制定年度考试工作计划。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协会官网发布的考试公告。


公众号:锋凌天下家族办公室
后台回复【9999】下载全球税收详细指南
【免责声明】来源:中基协,锋凌天下家族办公室公众号推荐阅读,本平台所涉及内容仅作分享交流,不作为投资意见。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同时,非本公众号原创文章,我们会尽量标明准确出处,感谢原作者辛苦创作,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处理。
点击阅读 【重点】锋行幻影投资2023(面向上市公司)【重点】中国内地投资者海外配置资产全流程
【重点】境外投资(ODI)路径分析
【重点】国内资金投资境外公司申请ODI备案登记流程
【重点】一文看懂QFLP基金设立流程及港澳途径投资税收问题
【重点】一文了解QDII基金的定义、特点、投资方式以及投资风险
【新加坡】中国内地投资者海外配置资产流程
【合作】一带一路中东地区商务资源汇总
【中东】沙特+卡塔尔+阿联酋商务考察之旅
【中东】阿联酋迪拜教育商务考察之旅
【中东】沙特+阿联酋商务考察之旅
【收藏】外商直接投资(FDI)全流程
【推荐】2023年中国银行业私域客户经营白皮书
【重点】中国银行:2023年第4季度全球经济金融展望报告
【推荐】2023年大宗商品市场展望报告(英文版)
【重点】国家外汇局: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
【重点】1981—2021年中国保险统计年鉴|附下载
【政策】2000-2020年中国金融年鉴汇总(附下载)【重点】2023全面注册制监管规则解读
【推荐】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
【推荐】2023年中国银行业调查报告
【推荐】新保险合同准则白皮书
【推荐】2022年人民币国际化白皮书
【推荐】2022中国式家族办公室行业发展白皮书
【推荐】中国家庭风险保障体系白皮书(2023)
【推荐】2022年度中国量化投资白皮书
【推荐】深交所:ETF市场发展白皮书(2022年)
【推荐】中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发展报告暨创新案例选编(2022)
【推荐】中国信保2022年国别开发指引
【推荐】2022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457页)
【推荐】2022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
【推荐】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2年)
【重点】高净值客户全球财富规划方案(2023)
【推荐】2023年全球私募股权调研报告
【推荐】2023年全球保险业展望报告
【推荐】2023年银行和资本市场展望
【推荐】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发展报告(2022)
【推荐】中国银行个人金融全球资产配置白皮书(2023)
【推荐】中国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准入及运营指南(2022)
【推荐】中国量化私募管理人报告2023
【推荐】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2023年寿险市场展望(180页)
【推荐】2022年国际债务报告(204页)
【推荐】中国居民养老财富管理发展报告(2022)
【推荐】2023-2027中国经济发展展望
【推荐】2022-2023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161页)
【推荐】2022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暨理财公司年鉴(196页)
【宏观经济】2012—202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附下载

关于锋凌天下家族办公室 

锋凌天下家族办公室是由财富管理、私人银行、保险、法律、信托与资管业务领域的专业人员构成,为中国超高净值家族提供家族信托、全球资产配置、上市与并购、法律咨询、税收筹划等一站式服务。合作:fengxingkonggu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锋凌天下家族办公室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